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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如何防范离婚纠纷中产生的法律风险

时间:2017-07-03 20:55:14 浏览次数:30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

第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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