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2009年中国互联网的首起不正当竞争案开打,标的额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
近日,由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开心网以下简称开心网)将www.kaixin.com(中文名称亦为开心网,以下简称千橡开心网)的持有者———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用“开心网”名称,赔偿1000万元并公开道歉。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上一篇:腾讯诉今日头条 法院判决287案构成侵权
返回到目录:回到目录
下一篇:公司办理证券账户清户手续遭拒起诉广发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