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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约定付款期限乘机拖欠款项的案例

时间:2017-08-09 14:31:59 浏览次数:42

杭州市西湖区民商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A公司与B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由BA公司提供货物,并约定了价格。合同签订后,A公司开始向B购买材料A公司在欠款说明书上盖章确认。但被告对账后一直未付款给BB多次索款无果,遂将被告诉至法院,A公司辩称,双方签订合同书时未约定付款期限,也未商议如何付款。因临公司资金周转紧张,故未能支付尚欠B货款。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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