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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有欠条被告有收条 依"盖然性原则"断是非

时间:2017-08-15 21:08:16 浏览次数:44

杭州市西湖区民商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委托其弟购买材料。乙在丙处购买钢材,乙将账目及单据移交给后,即未再参与材料的购买。此后,处购买过钢材。出具的欠条后丙起诉,要求给付货款。辩称,购买材料未欠过账。诉讼中,提供了出具的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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