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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甲是一名网络女主播,从在某知名网络平台的专属频道直播并解说。A公司找到甲,经过洽谈签订主播经纪协议,双方约定,琳娜作为A公司全世界范围内独家签约的主播,由公司负责其主播项目的经纪事宜,并独家享有甲全部主播事业的经纪权。合同签订后,A公司向甲支付了签约费。双方约定,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甲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公司之外的第三方直播平台、频道及视频业务相竞争的网络平台、频道,否则视为根本性违约。此后,甲一直私自在平台其他房间内进行直播,但该频道不属于A公司所有。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