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name}
{sectionname}

签约的网红主播在多家平台露脸算违约吗

时间:2017-08-16 21:29:07 浏览次数:57

杭州市西湖区民商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甲是一名网络女主播,从在某知名网络平台的专属频道直播并解说。A公司找到,经过洽谈签订主播经纪协议,双方约定,琳娜作为A公司全世界范围内独家签约的主播,由公司负责其主播项目的经纪事宜,并独家享有全部主播事业的经纪权。合同签订后,A公司向支付了签约费。双方约定,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公司之外的第三方直播平台、频道及视频业务相竞争的网络平台、频道,否则视为根本性违约此后,一直私自在平台其他房间内进行直播,但该频道不属于A公司所有。

 

法律法规

上一篇:保存人卡分离证据 遭遇盗刷银行该赔吗

返回到目录:回到目录

下一篇:拥有一个公司的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代表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