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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巨额盈利 股东请求分红证据不足不能分

时间:2017-08-16 21:32:38 浏览次数:49

杭州市西湖区民商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和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公司,占公司5%的股份。公司在实际投入运营后,未向通报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多次向公司提出查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请求,,公司回函,拒绝了的请求。甲起诉要求提供公司运营以账目报表,并按公司获利的20%向其分配股东红利。查明公司未分配红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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