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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的房产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时间:2017-08-17 21:22:52 浏览次数:31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享有单位分给其房产一套,后单位对该房产所在地块进行拆迁改造,遂与签订了《住房改造赔偿协议》,约定拆迁改造后为在原地块置换新房。但是,未来得及为建成新房办理产权登记即去世。在临终前留下遗嘱,将置换来的房产留给其中一子乙;其他子女对此均无异议。但是,当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时,被告知需公证处公证或法院生效文书为依据,才能为进行房产登记。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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