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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甲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乙丙系甲的法人股股东。乙丙占用甲的资金以及未上账的银行借款,甲公司发布了股东资金占用及其解决方案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甲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发布了对外担保补充公告。后甲公司公告了关于大股东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告。后因甲公司没有按规定披露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银行借款事项。相关部门对甲公司及其责任人因虚假陈述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小股东以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使其在投资股票中遭受包括投资差额、印花税、佣金及利息等损失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