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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经营未果 起诉解除合同获支持

时间:2017-08-21 21:14:55 浏览次数:54

杭州市西湖区民商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起诉称,自己与被告签订了一份《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以下简称合同书)。签订合同书后,依约向被告支付了保证金、网络建设费及建设分中心的费用。为开展此项业务投入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而被告始终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此项业务。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特许加盟协议,被告返还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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