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name}
{sectionname}

财产保全难保知情权案件

时间:2017-08-24 22:26:17 浏览次数:53

杭州市西湖区民商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件】

甲为某公司的股东,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长期操纵公司,恶意多年不召开股东会,并安插其亲属及亲信在公司中担任经理和财务主管等要职,致使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一无所知,严重侵犯了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后甲起诉到法院行使股东知情权请求公司提供原始会计凭证进行核对。

 

法律法规

上一篇: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如何承担责任

返回到目录:回到目录

下一篇:公司高管攫取公司商业机会需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