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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被告向第三人出具欠条载明共欠款**万元。原告提起诉讼,认为第三人已将对被告的债权转让给了自己,要求被告向其履行该债务。原告为证明其主张,提供欠条和债权转让通知各一份,但未能证明被告是否收到了该通知。被告对该通知不予认可。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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