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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A公司出资股东为Y公司占40%,N公司占60%。Y公司单方经营管理数年。N公司和Y公司针对A公司的治理等问题进行了多次的书面函件交流,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A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股东会也未如期展开。为此N公司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的请求。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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