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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可直接"揭开公司面纱"直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案例)

时间:2017-09-14 22:47:05 浏览次数:112

杭州市西湖区民商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裁判要旨】

 

股东在法定期限内怠于履行清算责任而造成企业财产损毁、灭失、贬值等实际损失,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实际损失的,可被直接追加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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