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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股东滥用权利致公司不分配利润,司法可干预

时间:2017-09-18 21:53:07 浏览次数:194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民商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一、股东滥用权利,司法可适当干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9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涉及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五个方面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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