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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甲与乙丙丁共同出资成立了A公司。该公司成立后甲作为被告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甲自公司成立后一直履行公司执行董事的职责。公司认为甲作为公司股东,只能领取分红款不应当再领取工资,故从未给原告发放工资。甲多次与被告其他管理层级领导协商,要求发放工资。在多次协商未果后,甲将公司诉至法院。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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