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战“疫”,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用品紧缺,一些不良商家乘机囤货居奇、 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强化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各省、市、自治区的市场监管局也印发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细化措施。针对经营者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一、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限定了防疫用品的价格:
五、经营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一)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